活動快訊

會員覺醒 點食成金

⬇︎加入會員步驟⬇︎

   

⬇︎累積點數說明⬇︎
   x消費滿50元,可獲贈1點x
    集點需出示會員條碼報手機號碼
   綁定會員者:
   於門市桌邊點餐並完成線上付款(需輸入電話號碼),點數自動入會員資料

   使用線上點餐系統並完成線上付款(需輸入電話號碼) ,點數自動入會員資料


⬇︎點數換券步驟⬇︎

   

 

注意事項
1. 當次消費累積的點數,請於下次消費前兌換「美味兌換券」使用。
2. 點數效期於入點後,隔日開始計算【 100 ,逾期點數將自動移除。
3. 點數換成「美味兌換券」後,隔日開始計算【 30 ,逾期票券將不得使用。
4. 美味兌換券」 限門市現場點餐結帳使用。
5. 美味兌換券」需於結帳前出示,並由結帳後恕不受理。
6. 累積點數,需於結帳前出示會員條碼或報手機號碼,如於結帳完成則恕不受理。
7. 會員間不可進行點數之借貸、轉讓及其他本規範未規定之操作。會員即使註冊多個帳戶,不同帳戶間無法與其他帳戶之點數合併使用。
8. 點數限本人使用,亦無法轉移或贈送。
9. 點數及「美味兌換券」僅限於老先覺功夫窯燒鍋全台門市使用,不得兌換現金、找零,如遇現場庫存不足,門市得以同值商品替代。
10. 老先覺功夫窯燒鍋保留調整活動辦法、優惠內容及終止之權利。
 

會員服務點數說明
一、點數累點說明
1.  點數累計方式:
●  留鮮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點數之累積,以通過認證且開通帳號成為會員者為限,恕不接受申請追溯或補發點數。會員若申請終止會員服務、刪除帳號或經本公司撤銷會員資格或終止會員服務者,其點數及相關優惠等同時失效。事後重新申請者,視同新會員,不再接受追溯、補發或恢復點數。
  結帳時,需出示正確的會員條碼,每筆交易僅限登入一組會員帳號,未提供者則無法累計或事後補登點數。
●  本公司員工及門市人員可依據會員條款及點數說明進行點數累點活動,若經查證有不法圖利之行徑,包含但不限於點數異常累積、點數變現或買賣交易等行為,將喪失會員資格,且其累積之點數及相關會員權益亦失其效力。其獲得之不當利益,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2.  點數累點計算
  於本公司品牌餐廳消費,可獲贈單筆消費實付金額新台幣每501點計算之點數,該點數獲贈截止日依本公司會員公告為主。
  單筆消費實付金額計算排除餐券、優惠券或商品卡()或公告之指定排除商品等,不同卡號之會員恕不移轉或合併計算。
  除有明顯計算錯誤外,會員同意點數以本公司「會員網頁」所載之累積點數為準。
3.  點數入帳作業
●  依據結帳記錄,自結帳日次日起7日內將該筆交易可獲贈之點數自動匯入個人會員帳戶。

●  如因系統錯誤、作業時程或其他因素導致重複計算、發放點數者,會員同意本公司有權可直接扣減或調整,如對於扣減、調整後的點數有疑問,請來信:crm_service@wubegroup.com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4.  點數使用原則
●  獲贈之點數需於入帳當日起100()內需使用完畢,若未使用將會自動歸零重新計算,恕無法展延使用、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給付。
●  點數係依效期依序扣點,點數效期先到期者優先扣除,點數到期日相同時,則扣除先入帳之點數。
●  除當次折抵、兌換活動或使用方式另有規定外,一旦選擇使用點數進行折抵、兌換禮物或其他使用方式時,點數將立即扣除且無法取消,請會員於折抵、兌換或使用時謹慎為之。

 
二、點數扣點說明
1. 
點數扣點方式
●  會員可使用會員網頁使用點數扣點兌換商品,點數兌換之商品之扣除點數門檻、商品兌換與使用規則,以本公司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  累積之點數依據本公司規定之兌換方式兌換後,已扣點之點數立即自帳戶中扣除。
2.  點數扣點其它事項說明
  扣點之商品、使用條件、使用日期等皆以實際扣點為準。
(本公司保有依個別專案調整該點數規則之權利,請以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  點數僅適用於本公司之品牌個人會員可進行扣點,會員不得要求將點數變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與他人。
●  若經查證以點數變現或買賣交易等行為,將喪失會員資格,且其累積之點數及相關優惠權益亦失其效力。其獲得的不當利益,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三、其他事項說明
1.
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使會員無法使用會員網頁或系統無法提供服務時,恕無法進行累點與兌換回饋等服務,亦無法離櫃後辦理。
2. 本公司保留對會員點數累計與兌換之解釋、修改、暫停、終止等相關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兌換資格、累點計算及兌換方式等),並有權停止所有瘋點數兌換活動。
3. 本公司保有贈送及回饋點數活動之最終解釋權利。
4. 關於本說明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5. 會員因點數而與本公司所產生的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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